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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1 14:40:07  浏览:888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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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


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一九九六年五月五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总政组织部,武警总部政治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团费收缴管理制度,根据团中央《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中青发[1994]7号)的执行情况,特制定《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补充规定》。现印发你们,望贯彻执行。

 




关于团费交
纳和管理使用的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团费收缴管理制度,根据各地贯彻执行团中央《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中青发[1994]7号)的实际情况,现对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共青团员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每个团员应尽的义务,不仅是为团组织提供经济上的支持,而且是体现团员组织观念、保持团员与团组织经常联系的重要途径;团的各级组织收缴团费是加强团员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衡量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状况的重要标志。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团员和基层团组织,进一步提高对团费收缴工作的认识,通过团费收缴工作,强化团员意识,增强组织观念,促进团的基层组织活跃。

  二、各级团组织应严格执行团费收取、留用的比例规定,按时上缴团费。在一定时期内,上级团组织可根据重新规定团费收缴办法以来团费收缴工作的实际,在团费收缴的现行基础上,制定团费收缴递增计划,逐年实现按规定收缴团费的工作目标。

  三、进一步规范团费的使用范围。团费只能使用于团的事业和团的活动的必要开支,主要用于教育、培训、表彰团员、团干部,首先保证订阅《中国青年报》等团的报刊。鉴于《中国青年报》在教育、训练团员、团干部和团的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未完成《中国青年报》订阅计划的团组织,团费不可留作它用。不得变相或超范围使用团费。

  四、严格团费使用的审批手续。县级以上团委使用团费,应根据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支出数额的大小,实行分级审批的办法,大额项目开支要由集体研究决定。有团费留成的基层团组织使用团费,应由集体讨论决定。

  五、建立团费检查审计制度。上级团组织应定期对下级团组织团费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审计。检查、审计结果应作为对该级团组织团的建设和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于按时完成团费收缴任务、团费管理使用规范的团组织,上级团组织可以进行通报表扬,还可以返回一定比例团费作为专项工作补贴。对于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收缴、使用帐目不清的,应认真清理。挪用、贪污团费的行为,必须追查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健全团费收缴和管理、使用报告制度。各级团组织应定期向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报告团费收缴和管理使用情况。同时,下级团组织每年上缴团费时要向上一级团组织书面报告一次团费收缴和管理使用情况。团中央组织部要综合各地、各单位团费收缴和管理使用情况,每年向团中央书记处报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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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卫办疾控发〔2011〕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1年10月份以来,部分省份手足口病疫情大幅回升,报告病例数、重症数和死亡数较去年同期显著升高,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全国手足口病防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儿童身体健康,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前部署明年手足口病防治工作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分析本地区手足口病流行特点,精心安排,提前部署明年手足口病防治工作。要制订防治方案,明确部门责任,密切与教育、宣传、妇联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抓好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手足口病防治工作。要建立手足口病监督检查制度,明确检查内容和标准,定期组织开展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二、做好疫情监测与分析,为科学防控提供依据

各级疾控机构要继续加强手足口病疫情监测报告与分析工作,不断提高本地区疫情报告工作质量。按照我部印发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年版)》要求,做好手足口病流行病学监测和病原学检测,特别是聚集性病例及重症和死亡病例的病原学检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和病原分布情况,尽可能准确分析研判疫情趋势,为科学制订防控策略提供依据。

三、加强重症病例救治,努力降低病死率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继续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重症病例临床救治专家共识(2011年版)》和《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临床处置流程图(2011年版)》的要求,着力提高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诊断、救治能力。要严格落实“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将重症病例集中收治到具备重症救治能力的定点综合医院或儿童专科医院,提高重症病例救治成功率。要充分发挥对口支援工作机制的作用,有效配置和灵活调用优质医疗资源,提高整体医疗救治能力。各地特别是2011年重症和死亡病例报告较多的地区要切实加强医务人员(重点是农村基层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基层手足口病病例的发现率和重症病例的及时转诊率。同时,组织流行病学和临床专家共同对死亡病例进行个案分析,找出救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减少儿童特别是农村儿童死亡病例的发生。

四、进一步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蔓延

各地卫生部门要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尤其是流动儿童较多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手足口病防控业务的培训、指导和检查,督促辖区内小学、托幼机构落实晨检制度,指导其做好缺勤登记、报告、消毒和健康教育工作,必要时根据相关规定采取停课、停托措施。各级疾控机构要会同妇幼保健机构,充分利用三级妇幼保健管理网络,发挥专业指导作用,做好辖区内儿童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重点做好门诊、急诊、手足口病病区、儿科、新生儿病房、重症监护室等重点区域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消毒隔离等医院感染控制措施。

五、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创造良好卫生环境

各地要根据全国爱卫会《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的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联动和协调作用,将开展整洁行动与手足口病防治紧密结合,动员全社会参与,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强城乡基础卫生设施建设,集中清理卫生死角,清除暴露垃圾和污水坑塘,做好家庭、居民区、流动人口聚集地以及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环境卫生,切断手足口病传播途径。

六、加强健康宣传,做好风险沟通工作

各地卫生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卫生防病知识,特别是教育农村群众树立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倡导其养成勤洗手、勤通风、勤晒衣、吃熟食、喝开水、不乱扔垃圾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其主动就医意识。要及时、准确、客观地发布疫情及防控工作信息,充分发挥12320、互联网、热线电话等媒介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媒体舆论的正确引导,及时消除谣言传播,争取新闻宣传主动权。

各地要切实落实上述各项防治措施,我部将对疫情高发、重症和死亡病例较多的省份开展督导检查,特别是对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定点医院儿科重症监护病房建设等进行检查评估,切实提高其手足口病防治水平和救治能力。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力工业部机关工作人员保持廉洁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电力部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力工业部机关工作人员保持廉洁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1993年7月2日,电力工业部

廉政建设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成败。党中央、国务院对于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政建设十分重视,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新组建的电力工业部机关,作为国务院管理全国电力行业的职能部门,应当树立廉洁从政的良好作风,为全国电力系统作出表率。
目前,部机关的多数部门和多多数工作人员,能够比较自觉地执行廉政规定,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用公款吃喝送礼之风时抑时扬,并有发展和上升趋势,应引起高度重视。为此,部制定了《电力工业部机关工作人员保持廉洁的几项规定》,经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除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外,请部属各单位配合,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今后对部机关到各单位执行公务的人员,不搞宴请,不上价格昂贵的菜肴;不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如有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各项廉政规定,应如实向有关部门举报。

附件:电力工业部机关工作人员保持廉洁的几项规定
一、坚持反对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检查对严禁用公款吃喝送礼等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通知》。各司局举办会议应按规定标准用餐,不得搞宴请。机关工作人员到下属单位执行公务,应安排工作餐,住本单位的招待所。
二、坚决反对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不得收受下属单位以各种名义和形式赠送的礼品,更不允许利用职权和职务之理,向下属单位索要或暗示其赠送礼品。
在涉外活动中收受的礼品,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要坚决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的通知》,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和形式,接受部下属单位和外单位的礼金和有价证券。
四、不得利用职权为本部门、小团体或个人谋取利益。部机关各司局不得通过下属单位或外单位,为本单位谋取私利。
五、部机关在职干部一律不得经商办企业,不得到各类经济实体兼职(包括名誉职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兼任职务者,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批准手续,并一律不得获取报酬;不得在商品劳务交易中从事中介活动谋取利益;不得从事第二职业。
六、部机关司局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执行各项廉政规定,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同时,要对本部门工作人员做好教育管理工作,对违反廉政规定的人和事,要敢抓敢管,不能迁就。
七、对上述规定的执行情况,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机关党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凡今后再发生的违反廉政规定的问题,一经发现,即予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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